财务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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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处工作职责
2017-06-19 00:00   审核人:

一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。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,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,拟定学院内部财务规章制度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
二、统一编制学院财务收支预、决算,经批准后,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与管理。

三、负责收取学费、学生住宿费等各项收费和代收费,及时组织上缴。

四、认真开展会计核算工作,及时、准确、完整地计算、记录反应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,统一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。

五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,对各部门的经济活动加强监督管理,对各项收支严格把关。掌握资金收支动态,负责资金筹集,合理安排调度资金,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
六、参与经济合同及其他经济文件的拟定,参与经济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。积极开展经济活动的分析和预测,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数据,当好参谋。

七、负责固定资产购置,大型设备的招标、投标及招投标文档资料的管理。

八、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登记、资产清查管理等工作,并参与学院基本建设、大型维修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,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。

九、负责学生资助工作,按国家政策做好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。办理学生助学贷款手续。

十、实施对全院财务人员的业务领导,组织本处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,监督其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与财务制度的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。

十一、积极配合监察、财政、审计、物价、统计等部门做好检查、审计、统计等工作。

十二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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