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沂职业学院系部经费包干办法
为进一步调动各系部工作积极性,厉行节约,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,系部经费实行包干。
一、经费包干范围
1、教师工作量(课时)补贴、辅导员(班主任)补贴、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费;
2、学生文体活动费、教室宿舍文化建设费、卫生洁具费;
3、教学业务活动费、学术讲座费、教师文体活动费、教参资料费、简易教具制作费、教学培训费、差旅费,
4、学生实习实训费(包括实训耗材、用电)、职业技能比赛费;
5、办公文具费、文印费、办公设备零星维修费、办公耗材费、卫生洁具费、业务接待费、邮电费、电话费及零星支出等;
6、学生教室、宿舍零星维修费。
二、经费包干标准
经费包干标准每年根据财政局下达的年度预算予以调整。按下列标准核定定额。
(一)工程系、会计金融系、商贸物流系、文法系、建筑工程系
1、各系部在校学生高职(含五年制大专、中职)每生每学期200元。
2、在岗在编教职工每人每学期500元。
3、按系部学期教学计划总课时(除基础课、体育课外),按每课时5元的标准核定。
4、各系部当年收费完成率应为98%,当年收费完成率达不到98%的从定额经费中予以扣减(收费统计截止日为9月30日),按欠费总额的10%扣减经费定额。
5、按系部职工数、在校生数师生比1:18为基准,每超一生增加5元,每少一生扣减5元。
6、教学行政用房(包括教室、系部办公室、实训场所等)生均占用10平米、学生宿舍生均占用6平米为基准,每超1平米扣减定额经费5元,每少1平米增加5元。
7、生均经费每学期最高限额260元,最低限额100元。
(二)基础部(中专部)、思政部、体育部
1、在岗在编教职工每人每学期500元。
2、按系部学期教学计划总课时(本部),按每课时5元的标准核定。
三、经费包干管理
(一)在总务处领用的教学、办公用品、卫生洁具和办公饮用纯净水、学生教室宿舍、办公设备零星维修费按实际价格由总务处负责记录汇总。
学生教室宿舍零星维修费每学期生均定额10元,超定额及人为损坏公物、设施交费后维修,教室、宿舍卫生洁具费每学期生均定额3元。按《临沂职业学院学生公寓、教室资产管理规定》、《临沂职业学院卫生工具领用规定》执行。
教学行政用房、学生宿舍占用面积由总务处统计。实训场所占用面积计算由实训中心协助总务处统计。学生宿舍占用面积计算由公寓管理中心协助总务处统计。
(二)文印费、电话费、交通费由办公室计算汇总。
(三)教师工作量(课时)补贴由教务处、组织部(人事处)统一管理,制定教师超工作量补贴实施办法,确定教师基本工作量和超工作量补贴标准,纳入绩效考核。
(四)辅导员(班主任)补贴、学生活动经费由学生处统一管理,辅导员(班主任)补贴纳入绩效考核。学生活动费用按《临沂职业学院学生活动经费管理规定》执行。
(五)学生实习实训费(包括实训耗材、用电)由实训中心统一管理,负责实训耗材领用记录汇总。学生实习实训费不少于包干经费的30%。
(六)各系部的包干经费定额数根据核定的教职工人数、在校生数、教学计划年初预定,年末进行调整。各系部教职工人数由组织部(人事处)核定,在校生数、超工作量(课时)数由教务处核定。
(七)继续教育收入按《临沂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办法》执行,校企合作项目收入按《临沂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》执行,系部创收收入和包干经费累计计算作为年度经费定额。
(八)学院对包干经费实行集中统一管理、集中核算的办法。财务处按部门建立账户单独核算。年初核定系部经费定额标准,包干经费限额内用款计划由系部负责人审批。费用报销按财务制度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