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务处
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 学院主页  机构设置  政策法规  信息公开  服务指南  下载专区  党建园地  首页 
当前位置: 首页>>通知公告>>正文
关于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
2019-01-03 09:15   审核人:

关于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

 

各位在职教职工:

根据《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841号)(附件1)精神、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(试行)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)(附件2)文件第八条的规定,纳税人选择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、薪金所得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,首次享受时应当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《扣除信息表》;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,纳税人应当更新《扣除信息表》相应栏次,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。

为了使各位在职教职工能充分享受国家新个税优惠政策,请详细阅读扣除信息填表说明(附件4),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《扣除信息表》(附件3),电子版和纸质版(一式两份),于201914日下午下班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财务处,事业编人员送交财务处会计科(207室),企业编(包括长期聘用教师)送交财务处企业会计科(208室)。

注意事项:1、个人电子资料的文件名格式为“单位+姓名”,以部门为单位压缩成一个压缩包,以“部门+人数”格式命名(例:财务处+16),事业编人员的发送到50782935@qq.com邮箱;企业编人员的发送到1134425565@qq.com

2、纸质版《扣除信息表》一式二份需本人在“首页”纳税人签字处签字。

为了保证20191月份工资能准确、及时发放,请各位在职教职工抓紧时间准确填写,未按期填报的视同自行办理个税汇算清缴。财务处会计科联系人:杨波,电话2872088,企业会计科联系人:杜忠英,电话2872256,税务局兰山分局咨询电话:8132816

附件1《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》发〔201841

附件2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(试行)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)

附件3《扣除信息表》

附件4《扣除信息表》填表说明

财务处

20181228

附件【附件1: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.docx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2:关于发布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(试行)》的公告.docx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3:扣除信息表.xls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4:扣除信息表填表说明.docx已下载
关闭窗口

©2018 临沂职业学院财务处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