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临沂职业学院委员会
关于全面强化预算管理、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措施的意见
为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《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临政发【2019】83号)和中共临沂市委、临沂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》(临发【2019】12号),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,加快构建全方位、全过程、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,推动资金聚力增效,提高服务供给质量,结合学院实际,提出如下意见。
一、原则要求
(一)优化资源配置,强化财力统筹。从收支两端全面强化预算统筹,实行“全口径、一体化”预算编制,从源头上优化资源配置,切实增强综合财力运筹能力,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项目和重点支出。
(二)引入绩效理念,注重结果导向。强调成本效益分析,加快构建“全方位、全过程、全覆盖”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。健全完善预算公开、审计、问责等监管措施,倒逼预算管理更加规范高效,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。
(三)厉行节约,勤俭办学。坚持从严从简,勤俭办一切事业。强化成本效益意识,降低教育教学成本;坚持依法依规,严格按程序办事;坚持总量控制,科学设定相关支出标准,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;坚持实事求是,从实际出发安排项目和支出,从严控制“高大上”项目和绩效一般的项目,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“六项费用”。建立健全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。
二、主要措施
(一)加快预算标准体系规范建设,提高编制预算科学化水平。财务处和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快完善公用经费分类综合定额标准、共性项目分类支出定额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,严格按标准编制预算、配置资产。合理确定教育教学运行支出保障标准,保障日常运行。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,完善信息共管共享机制,进一步落实并按年度更新各部门、二级教学院部教职工人数、占用面积、占用教学仪器设备及实训设备、在校学生人数等基础信息,确保全面、准确编制基本支出预算。
(二)加快项目库规范化建设。业务主管部门根据部门职责提前谋划、统筹编制本部门中期(三年)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草案,确保预算申请与学院发展规划、中心工作和年度工作重点充分衔接。提前做好项目申报、评估论证、工程招标、预采购、分年度资金需求测算、绩效目标设定等基础性工作,将已确定并经学院党委审批的项目在预算年度开始之前入库管理,充分发挥项目库对预算的约束和支撑作用。对无细化内容、无入库项目支撑、无整体支出需求以及无详细资金测算的,一律不予安排预算。数量严格加以控制,项目名称、内容和支出范围等在年度间保持相对稳定,要有充分的立项依据,具体的支出内容,明确、量化、可行的绩效目标和评价机制。要有明确的总体绩效目标和中期评价机制。
项目论证包括立项必要性、投入经济性、绩效目标合理性、实施方案可行性、筹资合规性等。财务处、审计处要加强对新增项目的预算审核,必要时可以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估,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要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,并分项目设置绩效目标,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。绩效目标包括产出、成本、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、生态效益、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。从数量、质量、时效、成本、效益等方面,综合衡量预算资金使用效果。
(三)强化预算编制对预算执行的约束,确保支出合法合规。严格执行学院党委批准的预算,未经规定程序不得调整。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。应列未列年度预算以及年度执行中新出台的支出事项,要同步提出包括支出依据、测算标准、绩效目标、支出计划、存续年限等的评估报告,并按程序报学院党委会议研究批准,原则上列入以后年度预算安排;确需当年安排的,优先通过本部门定额或包干经费统筹解决。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、项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,确需调剂使用的,按照有关规定办理。年度预算下达后,原则上年中集中调整一次,财务处要及时组织编制预算调整方案,经院长同意后,按程序报学院党委会议审批。
建立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,对支出进度慢、预算执行不力的部门,相应压减下年度预算。除据实结算项目或突发事件外,对超出预算规定时限未支付的资金,原则上由财务处报院长批准后,按程序调剂用于亟需资金支持的项目。
(四)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“全口径”预算管理全过程,加快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。按照市委市府的统一要求,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、全过程、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,形成以绩效为核心的业务管理体系和资金管理机制,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,做到“花钱必问效、无效必问责”,大幅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实施效果。
预算执行结束后,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对本部门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,评价结果报送财务处、审计处。业务主管部门要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、项目实施效果全面开展绩效自评,加大重点绩效评价力度。财务处、审计处要加强对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指导、监督,要在全面绩效自评基础上开展重点评价,对部门绩效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复核,依据评价结果对预算资源配置和业务管理进行调整完善。
(五)勤俭办学,建设节约型校园。规范资金管理使用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牢固树立节约意识,节约能源资源、降低办学成本,提升办学效益。
一是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工作,科学合理设定工作流程。各业务主管部门对现有工作程序进行全面梳理,出台具体工作规范程序,科学合理设定工作环节,不符合内部控制规定要求的要及时纠正完善。
二是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抓紧出台、完善相关规定和措施,并强化监督执行。对于基建工程、设施维修、教学仪器和实训设备采购等,在规划、设计、招投标、签订合同、施工、监理、竣工结算、审计等各个环节科学设计约束条款,确保学校利益;建立各专业实训场所、实训室建设标准,建立各专业实训设备配置标准;加强场地、房产、教学仪器和实习实训设备管理,严格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;规范公务用车、租用车辆管理,规范教室、实训场所、学生公寓、食堂和基建维修项目等用水电、燃气、空调管理;规范办公家具用具、办公设备配置标准,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,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;建立和完善印刷、卫生洁具用具、零星维修维护、办公用品等使用管理制度,核定相关定额,从严控制办公经费的使用;统筹安排师资培训、会议年度计划,适度参加业务主管部门主办的高层次技能比赛;思政教育、美育、语言文字、国防教育、安全教育等专项教育以及学生文体活动、文体和业务技能比赛等,根据上级要求和学院实际安排分年度计划;核定各专业生均实训耗材使用定额;严禁异地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,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;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,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;精简会议,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。
三是严格执行统收统支、“收支两条线”。学院所有收入均纳入统一管理,各部门不得自行收取任何收入。坚决查处和纠正截留、隐瞒收入等违纪行为,坚决查处和纠正挪用、套取、骗取资金等违纪行为和各种形式的“小金库”,建立和完善长效防控体系。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明确职责。科学划分预算编制、执行、监督等各环节职责,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。财务处主要负责预算编制、监督预算执行、强化绩效管理。要加强对各部门、二级教学院部的预算业务指导,牵头制定完善综合性资金管理、定额支出标准、项目库建设等制度,并会同业务主管部门逐项制定或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。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规划、制度设计和组织推动,重点关注部门整体绩效,突出抓好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管理。建立健全涵盖事前绩效评估、绩效目标、绩效监控、绩效评价、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。
一个部门一本预算。各业务部门、二级教学院部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,负责本部门预算的编制、公开、执行和自我评价,制定专项资金的使用方案,使教育教学、管理、服务所需经费全部在一本预算中清晰、完整地反映出来,并对资金的支出进度、使用绩效和安全性、规范性负责。要强化责任担当,各部门、二级教学院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预算绩效负总责,项目负责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,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。配齐配强报账员、资产管理员力量,全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内部业务管理。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,并对本部门绩效结果的真实性负责。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。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,制定具体办法和操作细则。
切实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,有效发挥第三方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。建立专家咨询机制,组建涵盖不同领域、不同行业、不同专业的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。
审计处要依法依规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,重点审计预算支出绩效、项目实施效果、绩效责任落实和部门绩效自评等内容,并将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。
(二)加强考核。强化预算绩效结果应用,将其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,与预算安排直接挂钩,对绩效结果达不到优良等次的,原则上按不低于10%压减预算规模,必要时应及时调整支出。将部门财务运行整体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对部门、二级教学院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。对未按要求开展自评、自评和抽评结果差异较大以及抽评结果为“差”的项目予以通报;对资金使用绩效差的部门,学院将进行约谈;问题严重的收回资金、通报曝光,并予以问责。
各部门、二级教学院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,严格遵守财经法规,加强监督,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。对在各项审计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,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。
2019年8月30日